| 資產處置公告 | ||
|
|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與吉林森工集團長白山大廈有限責任公司資產轉讓通知
暨債務催收聯合公告
2025年12月18日,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中信金資”)與吉林森工集團長白山大廈有限責任公司簽署《債權轉讓協(xié)議》,中信金資將其依法享有的附表A中所列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債權及擔保權利轉讓給吉林森工集團長白山大廈有限責任公司,原協(xié)議內容不變。
中信金資作為上述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轉讓方、以及吉林森工集團長白山大廈有限責任公司作為上述債權和擔保權利的受讓方,特此要求借款人/擔保人、或借款人/擔保人的權利義務承繼人,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向吉林森工集團長白山大廈有限責任公司履行主債權/擔保協(xié)議約定的還本付息義務/擔保責任。
特此公告。
附:公告清單
基準日:2025年3月31日
| 債務人 | 債權金額(萬元) | 本金金額(萬元) | 利息、違約金、罰息等及代墊費用 | 抵質押物 | 保證人 |
| 吉林森工建設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 | 67,938.11 | 39,100.00 | 28,838.11 | 抵押物為二道鎮(zhèn)白山大街北二十一棟面積為34,645.30平方米的工業(yè)用房及商服用房,對應面積為74,996.04平方米的其他商服土地和192,651.95平方米工業(yè)用地,合計267,647.99平方米;質押物為吉林森工開發(f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長春市松月山莊實業(yè)開發(fā)有限公司100%股權。 | 中國吉林森林工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注:1、本公告清單僅列示截止基準日2025年3月31日的債權本金、重組寬限補償金及代墊費用,基準日后債務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的重組寬限補償金、違約金、相關費用等按照相關合同協(xié)議、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計算。
2、若債務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yè)、吊銷執(zhí)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或主管部門代為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
3、清單中的“擔保人”包括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
4、本公告清單列示的金額由于計算方法等原因可能存在誤差,具體以相關合同協(xié)議及有效法律文書計算為準。
5、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聯系人:李先生,聯系電話:18643077984;吉林森工集團長白山大廈有限責任公司聯系人:秦先生,聯系電話:18686480667。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吉林森工集團長白山大廈有限責任公司
2026年2月6日
京公網安備11010202010972
本網站支持IPv6